各單位:
根據市財政局、市教委通知,2017年北京市專項經費支出的截止日期為本年11月30日。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支出截止時間:為做好專項經費報賬、對賬等工作,除市財政局、市教委明確規定可以結轉下年支出的項目外,2017年北京市專項經費報銷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1月22日。逾期未支出的部分,市財政局將于本年12月全部自動收回國庫。
2.請各專項負責人及時清理專項借款,及時辦理報銷、沖銷手續。超過支出截止時間無法辦理報銷手續的,按財務規定,只能由經辦人將所借款項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交回國庫,以沖銷該筆借款。
3.公務卡報銷相關要求:11月1日及以前的北京市專項經費公務卡支出,仍應在11月10日之前進行報銷,以保證及時還款;11月1日以后北京市專項經費的公務卡支出,須在11月20日前報銷完畢。
4.校內人員、校外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的勞務費等各項人員費用,系統提交和紙質文檔提交的截止日期均為11月20日,之后提交的不予受理,也無法列入支出核算。
5.為減少專項負責人報銷等候時間,自11月15日起對能夠通過網上辦理的報銷業務主要通過網上報銷方式辦理報銷。對網上報銷確有困難的,財務處于每周二、周三受理現場報銷,其他時間集中辦理網上報銷業務。為保證專項支出的及時報銷,請各專項負責人盡量采用網上報銷方式及時辦理報銷業務。
6.除北京市專項經費外,校內專項經費也請各項目負責人按有關要求抓緊執行。
特此通知。
財務處
2017年10月30日